接触性皮炎的发病原因有哪些
接触性皮炎的病因主要分为两类:
1.原发性刺激 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,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,且无潜伏期,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。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。如强酸强碱,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、一定时间,于接触部位均会出现急性皮炎。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,如肥皂、洗衣粉、汽油、机油等,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。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、个体因素如皮肤多汗、皮脂多、年龄、性别、遗传背景等及环境因素有关。
2.变态反应 主要为Ⅳ型变态反应,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变态反应。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即发病,经过4~20天(平均7~8天)潜伏期,使机体先致敏,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在12~48h左右即发生皮炎。
接触性皮炎的诊断标准
1.发病急。
2.有接触原发性刺激物和变态反应物接触史。
3.好发于露出部位或与致敏物相接触部位,如头面、手足、前臂、小腿等,与接触物质的形态一致。
4.皮损有红斑、丘疹、水泡、大疱、糜烂、渗出、脱屑、甚至坏死。病损部位界限清楚,肿胀明显。
5.病程自限,除去原因后皮损很快消退。
6.剧痒,常伴烧灼感。
7.用致敏物做斑贴试验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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